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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肝癌晚期,她不顾公婆哀求打掉5个月胎儿,这样错了吗?

文 / 诺曦妈妈

出处 / 诺曦妈妈(nuoxi-mama)



最近,一名上海网友在微博上发帖:



今天有点心塞,因为听见了一个很不幸的消息:


同学28岁,家中独子。确诊肝癌晚期,时日无多。他的妻子,在得知这个消息后,做的第一件事情,是打掉了腹中五个月的孩子,提出离婚。


两家的经济条件都很好,门当户对型,同学父母苦求儿媳留下孩子,提出赠予上海的房产以及两百万现金,并且不需要女方抚养孩子,不让女方再嫁时还要带拖油瓶,但女方还是执意打掉了孩子。


这位博主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如果易地而处,“肯定要把孩子生下来。毕竟最爱的人即将离世,生下孩子,拥有他生命的延续,对自己也是莫大的安慰吧……”


当然,她也表示,“不过这事也没法假设——无论怎么说都会被认为站着说话不腰疼。”




刚看到这则消息的时候,我也和许多网友一样,首先站在弱者一方,觉得这个男人好惨,得了绝症后老婆立即要离婚,真是不得不感慨“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


又觉得这对公婆好可怜,独子得了绝症,眼看要白发人送黑发人,儿媳还打掉了5个月的孙子,简直一点念想也没有了。


要是那个孩子能出生,这对老人便有了寄托,有了活下去的动力和希望。


这么想来,那个妻子简直太不近人情了,人家都苦苦哀求了,人家都赠房赠钱了,人家都说了不要你抚养了,你就不能多熬几个月,生下孩子么?


然而,当我站在那个妻子的角度,再来看这个问题,便发现她的做法,也许无情,但实在不能算错。


要说无情,其实首先是她对她老公无情,从她一得知老公肝癌便要离婚,就可以看出她根本不爱他。


如果爱他,怎么可能在他得知噩耗的时候,如此决然地转身就走?但凡有一点儿爱,也总要陪他走完这段路吧?即便将来改嫁,也没必要这么着急。


既然不爱这个男人,那么打掉5个月的胎儿,就再正常、再理智,甚至再正确不过了。


怀孕10个月熬一熬就过去了,阵痛一天,熬一熬也过去了,生孩子不难。然而养一个孩子,却是需要付出一辈子的。


两个老人说:孩子不用你抚养,那么这个儿媳就真的能把孩子生下,转身就走吗?她会不会一生牵挂?会不会最后舍不得孩子而选择做单亲妈妈?


再考虑一下这个孩子,一生下来就没了爸爸,可能也没有妈妈。TA会怎么想?TA的成长过程中会受到歧视吗?爷爷奶奶能陪TA到什么时候呢?TA的一生谁来负责?



当然,如果那个妻子爱她的丈夫,心甘情愿生下爱情的结晶,那么以上说的一切都不是问题。


前段时间热播的电视剧《那年花开月正圆》中,女主周莹深爱丈夫吴聘,当吴聘中毒身亡后,周莹得知自己怀孕,喜出望外,连观众也替她感谢上苍给了她活下去的希望。


后来周莹被陷害沉塘,导致小产。醒来后她第一句话便是问孩子的情况。



当得知孩子没了的时候,她的伤心和绝望简直溢到屏幕之外。



所以她展开了报复!


可以想象,如果那个孩子生下来了,周莹必定会将全部的爱都给TA,因为TA就是吴聘生命的延续,是她和吴聘相爱的见证。


当然在电视剧中,周莹最终还是收养了一个孩子,守住了吴聘的家。




故事里都是有主角有配角的,我们作为观众,往往站在主角的立场,从主角的视角看问题。


在《甄嬛传》中,甄嬛的贴身丫头流朱为了甄嬛而死,我们说她是忠仆,而另一个贴身丫头浣碧(也是甄嬛的庶妹)却变相出卖了甄嬛,最后当上了王妃,自然被人不齿。


因为我们都认为甄嬛是主角,所有小配角都应该是为主角牺牲的,至少是应该为主角让路的,否则就不是好人。


然而,假如作者是从浣碧的角度写这个故事,或者她再写一篇关于浣碧的番外,我们可能就不会在那个故事里责备主角浣碧的所作所为。


一将功成万骨枯,那累累白骨,都是无名无姓无轻无重的配角,只有那功成名就的将军,才是唯一的主角。配角的命运,注定为了主角而牺牲。


然而,在平凡生活中,每个人都是自己的主角,没有人必须是谁的配角,没有谁应该为另一个人牺牲。


在今天咱们说的这件事情中,公公和婆婆当然希望儿媳生下孩子,说传宗接代也罢,说留下念想也罢,这种想法是很能被理解的。


但因为自己的愿望而要求儿媳“牺牲”,就是一种道德上的绑架,就是故事中的主角对配角的要求。


那些认为这个儿媳应该生下孩子的人,都是在看故事的时候,把得了癌症的男人以及他的父母当作了主角。


因为发表这篇微博的博主,是患病男人的同学,他说“同学28岁,家中独子。确诊肝癌晚期,时日无多。他的妻子......”


假设这篇微博是女方的同学发的:“同学26岁,家中独女,怀孕5个月,她老公刚刚确诊肝癌晚期,她想打掉孩子,可是公婆却希望她生下,说不要她抚养,还愿意给钱给房......”


如果我们看到这样的描述,是不是会有更多的人支持这个女人打掉孩子呢?




这名28岁的男子确诊的是肝癌晚期,一般来说,他在此前大约两年时间里,是处于肝癌早中期的。孩子才5个月,那么TA很可能携带着并不好的基因,生下来的话身体也很可能不够健康。


我们孕期要做各种检查,就是为了优生优育。从这个角度看,这个女人怀着的孩子,还是不要比较好。


无论如何,谁怀着孩子,谁才最有资格决定要不要孩子。


既然不爱那个男人,既然已决定离婚,既然孩子可能先天携带疾病,就勇敢打掉孩子,这不拖泥带水的劲头,就值得钦佩。


有多少女人,总是在左和右之间摇摆不定、在去和留之间蹉跎岁月?


易地而处,公婆出的条件不可谓不丰厚:一套上海的房产外加现金200万,加起来怎么地也在500-1000万了吧?四五个月后便唾手可得,她却坚决不要。


有人说这个女人的心真狠,那么我想问一声:是拒绝两个老人的要求而打掉孩子的女人心狠,还是贪图现金房产、生下孩子后从此不抚养不牵挂的女人心更狠?


这个女人幸好自己家境优渥,能不为金钱房产诱惑,幸好心志坚定,能不被道德绑架。


能主宰自己命运的女人,值得称赞!


这个话题其实很具有争议性,刚看到这个新闻时,萌妈也觉得这位妈妈很狠心,不仅对丈夫绝情,更是对孩子寡义。但我们都不是他们本人,只是看客,谁又知道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事情呢?


宝妈们,你们怎么看,如果有想说的就留言告诉萌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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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诺曦妈妈,华东师大教育学硕士,兼修心理学,讲科学、接地气,分享幼儿的性格和智力培养、二胎、青春叛逆期的陪伴经验。公众号诺曦妈妈(nuoxi-m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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