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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钱是大风刮来的?唐七.

一切,都要从那个

被撕烂了的唐七开始说起





从过年就开始大火的剧版《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到如今影版《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上映,真可谓是让唐七公子赚了个盆满钵盈。

网传之前的剧版在播出的同时已火到国外,更是有越南翻拍这么一说。可能现在在看这段文字的你,之前也熬夜追过这部剧,或者刚在前不久去影院看了它的影版。

可就是这样一部看似火到大街小巷的热剧,它的原著本身是肮脏不堪的抄 袭大作。


(图为网友对比两篇作品后发现的抄袭情节)

绝大多数网友只是知道4S抄袭了《桃花债》,却不知道这篇小说还抄袭了《如意蛋》《非我倾城》《一受封疆》《思凡》《纨绔》《狐缘》等诸多作品。

这只是唐七笔下的一部作品而已,她还有好几部作品也存在抄袭的问题,如《华胥引》(也已改编为电视剧播出)也被曝出抄袭,更可悲的是大家也许知道抄袭出来的《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却不知道这些被抄袭的原创作品。

恼羞成怒的抄袭者怎会甘心就这样从高高的云端跌落?所以她也找了律师做自己可笑的“”。难以置信的是,鉴定报告里说“《三生》在著作权法维度上不构成抄袭”。更可笑的是,曾参与过“芈月传”“张公案”(为《桃花债》作者大风刮过的另一起被抄袭案件)鉴定的著名编剧余飞提炼了《三生》逻辑人物链,认为其也不构成网友口中的“高级抄袭”。可能真的“有钱能使鬼推磨”吧,曾今奋力谴责过抄袭的人如今帮着抄袭者说话。这一手双标牌,打的真好。 


可是这种单方鉴定真的有法律效力吗?

答案是,没 有

什么叫一计不成又生一计?

这就是最好的解释

大风没有回应

可有另一个人站了出来


很多人会奇怪,匪我思存又是谁?

匪我思存,应当说是接触过网络文学的人都会听过这个作者的名字。她创作了寂寞空庭春欲晚》、东宫》、《来不及说我爱你》千山暮雪》、《佳期如梦等数十部作品,且多部作品已被搬上影视荧幕,而这些影视作品也有极高的人气 。

这两天关注微博热搜的人,也许已经知道了,匪我思存不仅是写作大手,更是勇敢声讨抄袭者的原创作家。而她奋力声讨的对象是-----流潋紫,没错,就是那个几年前红透了的《甄嬛传》和还未上映却备受关注的《如懿传》的作者。

还记得当时的《甄嬛传》可是捧红了一票女星,还拍了美版在美国播出,完全可以想象它当时的粉丝有多少了。且不说当时,就是现在还有许多不愿相信的粉丝口口声声称《甄嬛传》不是抄袭。

对于这些没有判断力的脑残粉,匪大多得是堵住他们嘴的办法。



坦白地讲

在没看到最后一句之前

我也一直以为

这说的就是《甄嬛传》

而大部分人的反应

也和下图中网友的反应一样


而据说早在流潋紫还在晋江写作,不,应该说是抄袭的时候,晋江的管理层就已经判定《甄嬛传》先后抄袭了《斛珠夫人》、《寂寞空庭春欲晚》、《和妃番外》、《冷月如霜》、《双成》、《春衫薄》、《枕中记之青城外传》、《冷宫》、《红楼隔雨相望冷》、《凌妃》等诸多网络小说,甚至还抄袭了《红楼梦》、《》等经典文学著作。可就是在这样一种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流潋紫选择拒绝任何的道歉。原来,一个人的脸皮也能厚到这种地步。可强词夺理的那些“粉丝”根本不买账,可有些东西不是靠着时间的流逝就能隐瞒起来的,尤其是这些不光彩的事,总有一天总有一人,会把这些见不得人的事统统都揪出来。


(上图为网友所整理的甄嬛传抄袭证据)


连错别字也原封不动地抄了进来,倒是像极了那种偷偷抄别人的卷子,却把别人的名字也一起抄进去的拙劣举动。匪我思存还说,在创作《冷月如霜》的时候,她记错了一句诗叫“逆风如解意,容易莫摧残。”是不是觉得很耳熟?没错,《甄嬛传》中就又一次这么原原本本地把错字抄了进去。而原句应当是“朔风如解意,容易莫摧残”(出自唐,崔道融的梅花)。这样的实锤,让不少还在替流潋紫辩解的粉丝噎着说不出话来。更是有网友特地翻阅了红楼梦,对比着甄嬛传的内容找出那些明显的抄袭片段。



既然在文章内容上找不了茬,居心叵测的部分“粉丝”们就开始质问匪我思存:“为什么早不说,晚不说,偏偏在这两天突然开撕?不就是想蹭热度吗?”而匪我思存也是做出了强硬的回复。



配图可以说是非常贴切了,,难道还要事先看看黄历,选个好日子吗?在发出这条微博之后,匪我思存更是写了一篇文章喷击回去。


原文如下


下午的时候有记者打电话问我抄袭的事,问我为什么事隔这么久了,昨天突然出来爆《甄嬛传》和《如懿传》抄袭。我脱口说,因为昨天是原创非常尴尬的一天啊,所以我忍无可忍捅破这事了。

为什么尴尬。

呵呵。

我只好呵呵两声了。

有一度,我曾经不想写了,那会儿觉得图什么啊,不就是写点小言情,凭什么就在网上被人骂,被人踩,被人抄,被人抄完还要骂一句你写这么烂还没我家大大写得好。被人问候祖宗八代累及家人,我不写了还不行吗?

我十几年没有换过出版商,据说是业内独一份,早些年最难过的时候打电话给老板嚎啕大哭,她像个大姐姐一样,反反复复的劝我,直到我情绪平静,可以重新整理自己的一切。

她总是鼓励我说,匪,这是一个长跑,最开始遇见什么样的困难都不重要,坚持到最后才重要。

她有一句话没有说,是我自己对自己说的:你是要写一辈子的人,别因为眼前这点破事,就想放弃。

我写了十几年了,2014年是我出道十周年,去高校做活动,很多女生一站起来提问就说,匪大我是看着你的小说长大的,说完她们很开心,我也很开心,我一点也不觉得自己老,我总觉得自己刚出道不久,还对写作这件事充满热情,只有一部部的小说,能证明时光是怎么样悄悄过去。

十几年了,我见证网络文学的兴起,也见证很多才华横溢的朋友创下一个又一个辉煌成绩,更见证了许多才华横溢的朋友,放弃写作这件事。

为什么放弃呢,因为太多原因了。

太多太多原因了。

每一个创作者其实内心都是敏感又脆弱,这是天赋,也是技能,是优点,也是致命的软肋。

每一个放弃写作的朋友,我都觉得无限可惜,但又无可奈何。

好几次我都想,跟我有什么关系呢,我能不能安静的装作什么都没看到,反正我现在什么都有了,什么都不缺。

但是不行啊,唇亡齿寒。

所以冒天下之大不韪,我也任性了一回。

老板不知道,公司不知道,是我自己的个人行动。跟其它所有人一点关系都没有。纯粹是,路见不平。

就觉得你们不能这么干。

抄袭就是抄袭,抄袭了就该被钉在耻辱柱上,原作者想什么时候追究,就什么时候追究。,想在微博撕就在微博撕。哪怕只是一个所谓小作者小透明,他也天经地义拥有这权利。

而不是一涌而上辱骂受害者蹭热度,眼红嫉妒,炒作。

你们需要一个完美受害者,行,那么我就出来当这个完美受害者。

我在言情圈的位置,我揭破《甄嬛传》抄袭的这个时间点,我干这事你能找到的不纯动机,几乎没有。

怎么洗,你都洗不白,那部作品是抄袭。

我知道自己站出来就是靶子,但没人当这靶子的时候,原创只怕会恶性循环。抄袭有什么要紧,只要拿抄袭作品去拍个剧,自然就有剧粉轻轻松松洗地,出来手撕受害者了。

哪个普通作者招架得起热播剧剧粉掐?把受害者掐得不敢说话甚至退圈了,这事自然就洗白了。

但这是不对的啊。

明明所有人都知道,这是不对的啊。

原创之所以成为原创,是因为它有创造力啊!它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每一部作品,都是创作者心血的凝聚。

而不是,抄抄们拿去,改头换面,就成了自己的。

当然,我万万没想到除了《甄嬛传》,竟然《如懿传》还在抄。

看,从2006年晋江出公告,警告抄袭者让她删除抄袭内容,到现在11年了,仍旧不改。

连我博客内容都抄,杂志专栏也抄,错别字原封原样的抄上去,令人啼笑皆非。

所以本来昨天打算点到即止,变成止不了了。

我也不想为打老鼠伤到玉瓶,而且新丽是一家业内很有良心的制作公司,周公子是我很喜欢的演员,霍建华也是,还有很多我的朋友,也参与了这个项目。它是很多很多人的劳动与心血。

但这是不对的啊,令这个项目蒙羞的,是抄袭者,是它,把一个好好的,制作精良的大剧,变成了有抄袭阴影笼罩的项目。

这根耻辱柱,钉的根本不应该是这个剧,而是那个抄袭的始作俑者。

早上的时候朋友问我到底要什么。

我说我不要钱。

两件事情,一是抄袭者公开赔礼道歉,二是删掉抄袭内容。

这事就翻篇。

在我心里,这事本来就已经翻篇了,因为《甄嬛传》播的时候,我从头到尾一声未吭。

我知道自己有能力写出比《冷月如霜》更好的作品,而抄袭者这么多年来就啃那两部旧作,完全丧失创作能力。

老天已经替我罚过她了。

我心平气和的想。

对一个创作者而言,没有比丧失创作能力更严重的惩罚了。

我知道自己是白等。

因为2006年,晋江发布抄袭公告之后,这个抄袭者,拒绝向所有被抄袭的作者道歉,拒绝修改自己涉及抄袭的作品内容。

她像耗子一样活到了现在。

我不需要宽恕她,原创也不需要宽恕她。

唯一内心不宁的,只有她自己。

最后,借用我一位朋友的话,当时她作为受害者,在面对枪林弹雨的时候,,她说,我要这世上每一个抄抄,都被迫坐在印厂里,一笔笔涂掉不属于她的每一个字。

我也希望如此。

愿原创盛大,辉煌,持久。


要流泪要流血甚至要牺牲,那么,从我开始。

她说。


可奇怪的是

这些拼凑起来的作品竟相继被搬上了大荧幕

如唐七的《三生三世十里桃花》



又比如流潋紫的《甄嬛传》和《如懿传》



再比如,秦简的《锦绣未央》


的确,拍戏的演员是没有做错什么,他们只是老实地做着自己的工作;制片方也是用满满的诚意,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自己手中的片子。可一些不明所以的“迷妹”、“迷弟”们为了自家的爱豆,愚蠢地成了这些抄袭者们最好的挡箭牌。抄袭者们心安理得地躲在这些为了自家爱豆的剧而疯狂手撕原创作者的粉丝后面,继续坐收千金。在不可阻挡的反抄袭洪流下,不想被抄袭者们牵连,编剧和演员们应当好好挑选原创作品,再用自己满满的热情来塑造,赋予作品第二次生命。


在匪我思存站出来之后


没错,。尤其对初出茅庐还没有什么名气的小原创人来说,如果被侵权,。那他们难道就要忍气吞声吗?难道就要放任这些歪风邪气盛行吗?令人心痛的是,的确有许多不知名的小原创人就这么忍气吞声了。有的继续创作,期待着某一天能靠着某部原创作品声名鹊起,再把这笔账讨回来;可有的,就心灰意冷得停了笔,无形中做了助长抄袭者嚣张气焰的“帮凶”。有人就会说,这只是没有名声的小原创人的窘境,其实不然,。



比如,大风刮过的《张公案》

又比如,琼瑶和于正的官司


《张公案》被抄袭一案整整打了三年,就是琼瑶这种妇孺皆知的老前辈,。时间和费用是一个问题,有多少略有名气的作者能经得住这么长时间的官司?更无论那些没有名气傍身的小作者了。而另一个问题就是,即便打赢了官司,也会有厚脸皮的抄袭者无动于衷。?,他也没有一句道歉。更不用说当年晋江判定流潋紫抄袭多部文学作品后,流潋紫拒绝道歉并不做任何修改的的事了。




但法律是明确规定抄袭是要付出法律代价的


 
【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根据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无论如何

权益被侵犯后

法律都是最有力的武器

只愿那些被侵权过的原创者

都能和匪我思存一样

勇敢地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对于抄袭

或许我们并不能从源头上阻止

可我们能做到的是抵制

越来越多的人抵制抄袭

就会形成反抄袭的潮流

让抄袭的作品无立足之地

让抄袭的作者无好处可得

让你喜欢的爱豆在选片上更为谨慎

让那些因被抄袭而搁笔的原创者对创作重拾信心

匪我思存最后一句说的很好

“愿原创盛大,辉煌,持久”




本期责编 | 没去看影版三生的倩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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