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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州涉农税收规范化征管的探索

河北省晋州市位于冀中平原腹地,是传统的农业大县,在该市办理税务登记证的企业中,有72%的业户位于农村,提供的地方税收入占全部地税收入的47%。去年以来,为增加地方税收,公平税负,减轻农民负担,晋州市对农村涉农税收征管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与实践,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实事求是,制定科学合理的涉农税收管理办法

为使涉农税收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该市自去年开始,以面粉行业为突破口,对涉农税收规范化管理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经过一年的运行,面粉行业税款同比增收126%,达到了公平税负、促进管理的目的。

今年初,该市在总结面粉行业以电核税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决定把农村具有一定规模、涵盖面较广的养鸡、联合收割机、冷库、个体行医、非农用车辆五个行业纳入规范化管理。

他们根据五个行业各自的特点,选择了与收入所得密切相关、具有可比性、便于认定操作的事物作为计税依据,在此基础上确定合理的计征幅度,并利用近一个月的时间,抽调15名干部,先后走访了120余个纳税户,座谈了300余人次,经调查、测算以及民主评税等过程后,最终确定了各行业的纳税幅度和征收办法。

为克服以前半年或一年集中清理一次或清理不及时给征收造成难度的弊端,他们根据五个行业不同的特点,规定了各自统一的纳税期限。养鸡业的个人所得税按季缴纳,自季末次月7日内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对收割机行业征税的时间,全市统一在每年麦收结束后的6月20日~7月20日期间征收,冷库行业纳税人每出库一次水果应于次月7日前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待全部清库后,再按库存量核查清算,核查清算期为每年的4月1日~5月底。对5月底前不能主动申报缴纳税款的,将按新《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个人行医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和建制镇的,要按月于次月7日前申报纳税;所在地为农村的,要按季申报纳税。车船使用税要在每年的3月和9月进行集中清理征收。

二、加强管理和监督,认真落实涉农税收管理办法

(一)加强证照管理。为改变以前五个行业作为零散税收管理时底数不清的状况,由地方税务机关结合各乡镇政府、村委会对五个行业进行了一次彻底普查。依据不同情况分别对他们进行了税务登记、注册登记或造册登记,并对登记的时间作了统一规定。截至目前,已有258个冷库、481个个体行医机构或人员办理了税务登记或注册登记,有502个养鸡户和396台收割机及4092辆非农用小拖拉机和三轮车进行了造册登记。

(二)采取灵活的征收方式。鉴于养鸡业、收割机、冷库行业受疫情、气候影响大、行情变化快、收入不稳定的特性,该市在涉农税收管理中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既要确保税款及时入库,又不能损害农民的利益。规定养鸡业在遇有大的疫情或因行情变化处于亏本的情况下,可减征或免征税款;收割机业户因机械故障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损失未取得收入的,经税务机关调查核实后可予减免;冷库行业由于水果质量或制冷技术等方面的原因造成水果毁损的,纳税人填写《冷库水果毁损情况报告表》,经地税机关征收人员核查后,在征收税款时准予扣除。

(三)引入民主评税机制。在涉农税收征管办法的制定中,该市将民主评税、争求纳税人意见和建议贯穿始终,将计税依据、纳税期限、计算方式、税收负担等环节交由纳税人、乡村护税组织和税务机关参加的民主评税组织进行广泛的民主评议,对提出的合理的建议和问题进行了采纳,对原定办法进行了补充和修改。同时,将纳税结果在纳税人所在村镇张榜公布,进行民主监督。

三、几点启示

通过对涉农税收实行规范化管理,公平了税负,增加了地方收入,提高了对涉农的税收征管水平,也给我们带来了几点启示:

(一)涉农税收管理规范化体现了公正原则,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涉农税收管理办法实行后,税额的确定有了科学客观的依据,全市同类业户税负水平趋于一致,保护了企业间的公平竞争。面粉行业实行以电核税后,占总数30%的,规模较大,以外销为主的大型面粉厂税款大幅度上升,涨幅最大的达300%,而其余规模较小、以加工为主的小型面粉厂税额反倒不同程度地有所下降,降幅最大的达50%。

(二)涉农税收管理规范化体现了法治原则,维护了税法的刚性。五个行业规范化管理办法的制定,使涉农税收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约束了征纳双方的行为,既防止了因管理不善造成的税款流失,又防止了定额过高加重业户负担。涉农税收规范化管理后,避免了以前定额核定中人为因素的影响,纳税依据准确真实,有据可查。同时,也有利于税务干部自身廉政建设,防止执法随意性的发生,还杜绝了业户之间相互攀比定额,从而维护了税法的严肃性和执法的刚性,加强了税收法制建设。

(洛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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