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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言】金庸笔下的酒韵,侠风

金庸小说中对于酒的描述,最重要的莫过于笑傲江湖中祖千秋对酒器的精彩论述:


饮酒须得讲究酒具,喝甚么酒,便用甚么酒杯。


1、喝汾酒当用玉杯,唐人有诗云:‘玉碗盛来琥珀光。’可见玉碗玉杯,能增酒色。


2、关外白酒,酒味是极好的,只可惜少了一股芳冽之气,最好是用犀角杯盛之而饮,那就醇美无比,须知玉杯增酒之色,犀角杯增酒之香,古人诚不我欺。


3、古人诗云:‘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要知葡萄美酒作艳红之色,我辈须眉男儿饮之,未免豪气不足。葡萄美酒盛入夜光杯之后,酒色便与鲜血一般无异,饮酒有如饮血。


4、饮这高粱酒,须用青铜酒爵,始有古意。至于那米酒呢,上佳米酒,其味虽美,失之于甘,略稍淡薄,当用大斗饮之,方显气概。


5、百草美酒,乃采集百草,浸入美酒,故酒气清香,如行春郊,令人未饮先醉。饮这百草酒须用古藤杯。百年古藤雕而成杯,以饮百草酒则大增芳香之气。


6、饮这绍兴状元红须用古瓷杯,最好是北宋瓷杯,南宋瓷杯勉强可用,但已有衰败气象,至于元瓷,则不免粗俗了。


7、饮这坛梨花酒呢?那该当用翡翠杯。白乐天杭州春望诗云:‘红袖织绫夸柿叶,青旗沽酒趁梨花。’你想,杭州酒家卖这梨花酒,挂的是滴翠也似的青旗,映得那梨花酒分外精神,饮这梨花酒,自然也当是翡翠杯了。


8、饮这玉露酒,当用琉璃杯。玉露酒中有如珠细泡,盛在透明的琉璃杯中而饮,方可见其佳处。


短短几句,对于酒的见解之深可见一斑,虽为创作,却也可看出金庸先生对于酒的喜爱至深,祖千秋对于酒器的研究也是金庸对于酒文化研究。


作为爱酒之人,在金庸笔下的英雄人物可以说个个都是好酒之人,而每位英雄儿郎的性格不同,对于酒的态度也是各有不同。


令狐冲





既然金庸关于酒最精彩的一段描述是在笑傲江湖,自然不得不提的一位人物——令狐冲。


有人说笑傲江湖并不是金庸写得最成功的一本书,但是令狐冲却是金庸塑造的一个最成功的形象。


坐斗田伯光,赌喝猴儿酒,金庸笔下的令狐冲性格鲜明,他有胆识、有计谋、有侠气,他还有短处、爱喝酒、性格可爱。他不为浮名所累,随意洒脱,他的率意是在替我们普通人实现这一个一个的梦想。


令狐冲之于酒,一则喜欢,二则明白。喜欢是天生的,从一开始就喜欢喝酒,所以才有使计谋喝猴儿酒的事情,明白酒中之道却是慢慢学习而来。


初时令狐冲只是如牛饮水,于个中之道知之甚少,待从别处学艺之后,在西湖梅庄中,与丹青生谈酒论道,虽是当时迫于形势意有所图刻意迎合,但对于一个嗜酒之人,平生乐事莫过于与酒中知己切磋技艺、论道争雄。

令狐冲像是一壶温好的陈年老酒,芳香四溢,随和不露锋芒,喝下去仍是酒性醇厚,不改其节,亲切真实。


酒就是他的精魄,没了酒,他也就失去了魂儿。



杨过




作为金庸笔下另一位广受欢迎的少年英雄,杨过和令狐冲不同,杨过从小性格强烈,宁死不屈,从而养成了孤傲的性格。而令狐冲则是在本意上率真洒脱,但在面对亲情时却难以割舍,心理依赖性更强。


杨过做事我行我素,一生在自卑与孤傲的交织中度过,关于杨过对于酒的态度,在文中忽必烈宴请中的一段可以看出。


‘忽必烈接过来一饮而尽,国师也自干了。杨过平素甚少饮酒,此时见主人如此脱略形迹,不便推却,也举斗饮干,只觉那酒极是辛烈,颇带酸味。忽必烈笑道:“小兄弟,这酒味可美幺?” 杨过道:“此酒辛辣酸涩,入口如刀,味道不美,却是男子汉大丈夫的本色。”’


他其实并不喜欢喝酒,但是喝起酒来也是并不迟疑。正如文中所说:味道不美,却是男子汉大丈夫的本色。他的酒助长了他的豪气与傲气。杨过于逆境中成长,孤傲是他的代名词,可以为爱马买酒自己不喝,孤身一人的他,自卑中却更加认可了他的坐骑。


金庸无需以酒来衬托杨过,杨过自有其他衬托之物,他不是天生的浪子,只是重情重义之大侠。但杨过却不可无酒,与黄药师的“白日樽前共饮,晚间剪灯夜话。'正应了那句话:酒逢知己千杯少。"


杨过虽不爱酒,却不惧酒!


萧峰




乔峰可以说是金庸小说笔下的第一大侠,萧峰一出场就确立了无人可以比拟的高大雄伟形象。


他嗜酒,量洪。酒的韵味渗透到他的骨子里,整个人一如烈酒般豪迈耿介。

松鹤楼上,初识段誉,二人剧饮千杯,引得众人围观。正所谓酒逢知己千杯少,虽是初始未交几言,但就在这一斟一饮之间,惺惺之情已生。而后段誉以凌波微步与萧峰比拼脚力并驾齐驱,各自钦服,遂结为八拜之交,生死相知。

不为名,不为利,仅仅是无中生有的酒量让毛头小子段誉得了一个可以生死相交的大哥,也许只有江湖的气魄容得了这样的豪迈。

聚贤庄一战,惨烈凶险,只为了一个未曾谋面的神交之友的小丫头,便单刀赴会,虽万千人,吾亦往矣。一顿绝交酒,碎裂一地的瓷片,纵然曾经恩情重于山,也一笔勾销。“我杀你不是忘恩,你杀我不算负义。天下英雄,俱为证见。”将浓浓的恩德注进薄薄的杯酒之中,酒尽情泯。

“烈酒入腹,更增其勇猛。酒气上涌,他将连日来的平白遭受的所有冤屈愤懑尽数发泄出来,刀来挡刀,剑来避剑,他如疯虎、如鬼魅,忽东忽西的乱砍乱杀、狂冲猛击。不少高手上前接战,都被他以更快、更猛、更狠、更精的招数杀了。群雄均非胆怯怕死之人,然眼见萧峰势若颠狂而武功又无人能挡,大厅中血肉横飞,人头乱滚,满耳只闻临死时的惨叫之声,倒有一大半人已萌退志。”

他孤身一人,不屑于求助他人,酒就是他的最佳臂助。这顿绝交酒,数十条人命如同碎碗破灭。

萧峰就是一碗塞外的烈酒,酒气呛鼻,入喉辛辣,不取巧,不迎合,一直守卫着自己的信仰,契丹人也好,宋人也罢,无外乎是一个血统身份,但骨子里心系苍生的宏愿无时或忘,兵戈止息,是对两国最高的忠诚,大丈夫生而为人,当以天下为己任。

金庸书中最壮烈的悲剧英雄,希腊神话悲剧式的人物,被置于那个辽阔的时代背景之中,一个胡汉双重身份,也许唯有一死,才是最好的结局,才是对所有人的交代。

一如烈酒,刚烈不容调和,硬加进外物只会变了味道,不再。




酒者,口感醇厚绵甜,落口爽净舒适,入喉温热微辣,回味悠长深远。

侠者,无武不名,无德不立。烈酒配豪杰,更彰侠风义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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