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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作 | 文言文课优秀习作:张源《一世半生》

文言文课程第四讲作业:侠客行


侠客行

唐·李白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附:白话译文

燕赵的侠士,头上系着侠士的武缨,腰佩吴越闪亮的弯刀,骑着银玻白马,像流星一样在大街上弛骋。他们的武艺盖世,十步可斩杀一人,干里之行,无人可挡。他们为人仗义行侠,事成之后,连个姓名也不肯留下。想当年,侯嬴、朱亥与信陵君结交,与之脱剑横膝,交相欢饮。三杯热酒下肚,便慷概许诺,愿为知己两助擂刀。一诺重于泰山;眼花且热之后,胸中之意气,可贯长虹。朱亥为信陵君救赵,挥起了金椎。此一壮举,使赵都邯郸上下,都先为之震惊。二壮士的豪举,干秋之后仍然在大梁城传为美谈。他们纵死而侠骨犹香,不魄为是盖世之英豪。要做人就要像他们这样的侠士一样,传名百代,为人称颂。谁能愿像扬雄那样,白首著书,老死窗下呢?



写作题目:

唐代大诗人李白写了《侠客行》这首诗,是“武侠”小说的鼻祖之一。诗中写一位燕赵慷慨之士,他武艺高超,行事洒脱,而无求于世,“身藏功与名”。这是李白的自况。下半段“闲过信陵饮”,是去拜访信陵君,并一起喝酒的意思。这里以信陵君与有勇的朱亥,有谋的侯嬴一起实施“围魏救赵“的故事,来抒发自己的建功立业的胸怀。诗中写一位武艺高超的剑客故事,并以信陵君和朱亥、侯嬴围魏救赵的故事,来抒发自己的胸怀。


写作要求:

以这首诗为原本,写一篇武侠小说,不能写成穿越,玄幻。

注意:要给侠客起一个名字,例如“赵白”、“侯飞缨”,什么的,也可以写他\她是一个女生什么的,男扮女妆。充分发挥想象。注意也给他\她设计一个合理有趣的人物关系。

小学生1000字,初中生1500字。


《一世半生》张源

天下两大剑派,一个是一阳剑派,一个是御剑派,两个剑派的掌门人武功并称天下第一,一阳剑派的第三十一代掌门人叫林,御剑派的第十代掌门人叫夕。两个剑派的创始人是师姐师弟,两人武功高强,不相上下,但师弟被师傅选中成为一阳剑派的掌门人,可师姐却没有。后来师姐自己创造御剑派,发誓御剑派与一阳剑派永远势不两立。师弟认为师姐出去独自创立门派是对一阳剑派的背叛。从此两家剑派结下了仇

林和夕早就厌倦了这种报仇的生活,无奈身负剑派使命,他们都渴望平凡,于是就换成“平凡”人隐居在城市里。乞巧节的夜晚热闹非常,林独自走在人群里,望着一对一对情侣从身边说说笑笑地走过,不由得好生寂寞,因为至今没有一个女孩子喜欢他,他也没有喜欢过哪个女孩子,他离开热闹的街市,躺在一处草丛里,嘴巴里叼着一根草,仰望这天空,心想:难道掌门人就必须身负剑派使命,不能寻找真爱吗?夕坐在一辆马车旁,羡慕地看着远处灯火通明的街市,一对对恩爱的情侣悠闲的赏着花灯,一种内心的渴望油然而生,想起自己正直青春年华却背负门派报仇血恨的使命,不由得伤心起来。嘤嘤的哭声飘入了林的耳朵,顺着哭声,林发现几十米开外的小树林边有一女子在哭泣,赶紧过去看个究竟。“你怎么啦?”林用尽书呆子的语气问。“啊,没什么!”夕赶紧擦掉眼泪,抬起头回答。月光下,夕是那么楚楚动人!林一下子呆住了,多美的女子啊!夕对林也是一见倾心!

不久,他们互相隐瞒了自己的真实的身份,结为了夫妻,过起了“平凡”人的生活。林在夕眼里是一个书呆子,夕在林眼里是位没有了父母的小姐。日子过得不急不慢,俩小夫妻生活得很开心。

又到一年中秋月圆时,又到了一阳剑派和御剑派“适止”山顶比武时。夕悄悄的让自己的孪生妹妹代替自己呆在家里,她自己带上心爱的吴越剑和秘密武器悄无声息的离开了自己的房间,赶往适止山山顶。林对自己的“爱妻”说:“我要去会会诗友,明天就回。”“夕”忍住笑说:“好的,夫君路上小心,早点回来呀!”林带上自己的包袱出了家门,奔赴适止山。

林施展轻功,赶到适止山顶时,只听见一阵“哈哈哈·····”的狂笑声从高出传来:“哎呀,哎呀,一阳剑派迟到了,哈哈哈····丢人啊!哈哈哈哈·····”林一惊:靠,御剑派又在搞什么鬼?他还没反应过来,夕就把她的秘密武器——一对干阳剑,运用内力打到了林的身边,要知道夕在比武时可是阴险狡诈的,那柄干阳剑短短的,小小的,上面涂满了剧毒,只要割破一点点皮肤,剧毒进入体内,人很快就会死亡。林只听到耳旁“嗖嗖····”的声音,惊出了一身冷汉,“想暗算我!哼,看我不把这两把剑收回来,让你好看!”林两手往后一伸,刀就飞快的回到他的手边,只见干阳剑调转方向,朝夕的方向飞去。夕用自己的吴越剑挡开了,金属的碰撞声在山谷里久久回荡······林向来都是单打直斗,但这次不一样,家里还有妻子在等他呢,他一找准机会,一个猛子扎到了地上,林可不是,也不是毒发身倒地,这是计谋,他装死,等到夕靠近时,这次比武一阳剑派就是全胜。

夕靠近了林,她用剑捅了捅林的身体——软绵绵的。林暗暗祈祷剑上没有毒,否则装死就真死了。夕笑了:“哈哈···真是弱爆了!我让你死得更明白些!”说着就要刺下去,林一个就地打滚,站了起来,师傅留给林的长长的一阳剑直直地扎破了夕的胸口。

夕愕然,倒下了。

“哎,让我看看这位真人的面目,”林露出了胜利的微笑,他用剑挑开了夕的面纱····“啊,怎么会是你?你怎么在这里?你不是在家的吗?”林惊叫着。“那···那是我妹···妹·····”夕露出惨淡的笑容,她已经没有力气惊讶了,她觉得生命走到了尽头,只是没想到死在了自己心爱的人手上······

此时的林只有一个念头:救活妻子!其他的一切算得了什么?他抱起妻子,运气,把自己的内力传到夕体内,这其实跟“喝人参,吃熊胆,吊性命”的道理差不多,不过更高明。他突然想起了爷爷送给他的一件礼物,爷爷也是一个习武之人,而且医术了得,发明出了“百草药”,就是各种滋阴壮阳、跌打损伤的草药混合在一起炼成的的小药丸,服用一夜后,就什么事情都没有,两天伤口恢复如初。林摸索着掏出一个陶制的小瓶子,倒出一颗,放入夕的嘴里,再输了一点内力给夕,然后在夕的伤口上敷上捏碎的药粉,又在身上扯了一块布条,把夕的伤口包扎起来。林怜惜的望着昏睡过去的夕,心想:你会好的,会没事的。

第二天早上,夕慢慢睁开了双眼,隐隐感觉到胸口的刺痛,刚想抬起手,就听到一个声音说:“停停停!你现在身体虚弱,不要乱动,伤口要裂开来了。”夕转过头,看到一张熟悉的脸,穿着昨夜一阳剑掌门人的衣服,什么都明白了。“你怎么不把我杀掉,我死了,一阳剑派就赢了?”夕问。“当我发现自己既刺伤的人是自己的妻子时,我怎么下得去手?”林回答。夕又问:“我们怎么跟自己的剑派门人交代?”“先养好伤,再想办法,我要给你换药了,你再睡一会吧。”“为什么啊?我才睡醒。”“换药痛啊!”“我是什么人啊,我是御剑派掌门人,这点痛怕什么!我可不是弱女子。”“是是,掌门人!你忍忍啊!”林解开布条,发现伤口上已经长了一片红红的新肉。说道:“伤口长得挺好,不会留疤的,再过一天就完好如初了。”换好药,林找了一些食物,开始熬汤······

从这天起,林和夕从江湖上消失了,众弟子找遍沟沟壑壑,也没有找到一丝掌门人的足迹。多年以后,一位叫曦的少女,带着御剑派的吴越剑和一阳剑派的一阳剑出现在了江湖上········再后来曦成了御剑派和一阳剑派的掌门人,两派并为一派——曦剑派。


叶开老师点评:

张源的这篇武侠小说写得太棒了!你设计两大剑派第十代掌门人的爱恨情仇,是典型的“罗密欧与朱丽叶”般的结构,在金庸武侠小说《倚天屠龙记》的“张无忌与赵敏”、《笑傲江湖》里“令狐冲与任盈盈”等结构里,都可以看到这个经典结构,即一对死敌世家的后代恋爱了(结婚了),但是,他们背负着家族血仇的沉重负担,无法真正遁世过自己的小日子,而最终,要面临着生离死别甚至爱恨情仇的终极选择!这也可以说是“相爱相杀”吧。你的结构非常完美,而最后他们一起离开,从江湖上消失,也非常完美,让他们的后代“曦”再出江湖,终结一切,而成为御剑派和一阳剑派合二为一的曦剑派掌门人,这样的结局,有非常美好的愿景。祝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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