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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嬛传》到底抄袭了多少书?这只是畸形IP生态的冰山一角|三十立铺


文/有毛僧


近几年,影视圈炒得最热的概念是IP,所谓IP就是知识产权。在欧洲运作了300多年的版权概念,在21世纪的中国才走入人们视野,不禁感叹,在知识产权领域,我们何其落后。


近日,网文作家匪我思存发微博控告流潋紫的超级IP《甄嬛传》抄袭了她的《冷月如霜》,引起了很多网友的震动。其实,这根本不算新闻,早已是老梗了。



网文抄袭酱缸


早在2006年,。晋江文学高层对此进行了专门研究,最后确定,流潋紫的《甄嬛传》的确是抄袭之作。



涉及到作品包括《冷月如霜》《斛珠夫人》《凌妃》《寂寞空庭春欲晚》《红楼隔雨相望冷》《和妃番外》《冷宫》《双成》《春衫薄》《枕中记-之青城外传》等网络小说,部分情节甚至还抄袭了《红楼梦》。


匪我思存翻的是十一年前的旧账,对抄袭成风的网文世界来说,这简直是不足一提的小事。为何是小事呢?因为案例太多了。



,尽管充满了争议,但是很多业内人士认定,这部书就是抄袭。此外,。


其中,《锦绣未央》的抄袭范围直逼《甄嬛传》,涉及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九州缥缈录》《乾隆皇帝》《梅花烙》《温柔一刀》《红楼梦》等。媒体称“全书270万字294章,仅9章未抄。”



商业模式背后的隐忧


网络文学之所以成为抄袭重灾区,一半是商业模式决定的。


首先是消费文学的创作模式化。就像好莱坞的类型电影一样,网文也是类型化的。在同一细分门类里,什么样的人设、情节会引起读者兴趣,基本上是有规律的。



网文创作的规律,甚至可以达到用软件写作的地步。同样的老梗,换个形式继续有效,所以借鉴前人就成了很多新秀作者入行的必备。很多网文前辈说,一个细分看一部作品,基本上就知道套路了。


其次是创作与消费的关系性。作者与读者不是死的,而是活的,是一种存在的关系。作者创作的过程中,有一定读者的参与。这就造成了,创作者要时刻与读者保持紧密的互动、联系,这也就意味着,作品是边写边发,边搜集用户反馈,适时调整。



这种关系注定作者的产量无法保证读者的阅读需求。作者一天的创作量,基本上读者一个小时就读完了。读者的需求,作者很难满足,为了冲量,也为了更高的商业回报,加快创作成了作者的核心诉求。抄袭,是最快,也是最有效的补充。



不健全的版权法律体系


笔者做图书的时候,经常有其他出版社盗用我们图书的内容,进行中译中处理后,换个书名出版。一旦涉及到这样的案子,律师都建议私了。首先是司法程序发杂,耗时太久,还有就是所获赔偿与付出不成正比。


先不说界定抄袭有一定的难度,光司法程序就让人崩溃。2003年,庄羽告郭敬明抄袭,耗时三年,费尽周折,最终胜诉,获赔20万元。这竟然成了中国版权第一大案。可见,版权官司的难度有多大。再者,中国版权法律体系缺失严重。



法律体系的缺失与中国落后的版权制度有关。英国1710年4月10日生效的《安妮女王法令》被认为是世界上第 1部版权法,随后版权法律的精神传播到欧洲大陆。西班牙于1762年、美国于1790年、法国于1793年、德国于1794年、俄国于1828年也先后制订了版权法令。



中国直到1910年才制订版权法,即清宣统二年的《大清著作权律》。,。可惜,在战争年代,这些法律都形同虚设。新中国成立之后,国家封闭落后,版权无从谈起。改革开放后,中国菜开始健全版权立法,直到中国加入WTO,版权法才基本完善。


最具讽刺意味的IP概念


从2014年下半年到2016年,IP概念盛极一时,所有能影视化的文字信息,基本上都被采购、囤积,等待孵化。除了文创产业外,其实各行各业都面临IP的问题。如果说网文界是天下文章一大抄的话,图书、电影、电视剧也都不例外,抄袭案例屡见不鲜。



如果从文创领域走出,看看其他的领域,其实也是如此。义乌小商品城的商品,有多少是中国自主研发的?北京各大街上姑娘背的名牌包包,有多少是中国商人仿照的A货?抄袭并不限于文创领域,这是个全国性,与各行业相关的现象。


我们炒作了两年IP,其实多数人不知道什么是IP,更不用说尊IP了。以音乐领域为例,网络下载干死了唱片行业,同时也干死了原创音乐人。很多音乐人因为网络时代的免费播放而一贫如洗,不得不改行做了别的。所谓的IP,对他们来说,就是狗屁。



一部《哈利·波特》系列,让罗琳成了作家中的首富。如果放在中国,她又能拿多少钱呢?无论电影版权还是图书版权,她都分不到什么钱。图书销量,她看不到,出版方自己报,猫腻很多;影视版权几百万都是天价了。所以,成就罗琳的不只是才华,还有300年历史的英国版权法。



结语


健全版权法,完善司法流程,严格保护创作者的权益,才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版权问题是影响创造与创新最大的障碍。网络文学反应的不过是当前中国市场经济下一个巨大的痛点而已,其他行业其实更严重。匪我思存的控诉应该受到我们的尊重,同时打击侵权,也应该成为全民的共识。非如此,中国文创产业不可能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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